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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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保险金 |
包含40种轻症疾病,按20%的基本保额给付,累计给付6次。80周岁前,除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同时,按轻症疾病保险金与确诊时的运动达标给付比例的乘积给付轻症疾病额外保险金。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包含20种中症疾病,按50%的基本保额给付,累计给付2次。80周岁前,除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同时,按中症疾病保险金与确诊时的运动达标给付比例的乘积给付中症疾病额外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120种重症疾病,按100%的基本保额给付。80周岁前,除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同时,按重大疾病保险金与确诊时的运动达标给付比例的乘积给付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
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20种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给付1次。同时给付特定心脑血管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
全残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年满80周岁,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给付额外全残保险金。 |
生命终末期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给付生命终末期保险金。同时年满80周岁,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给付额外生命终末期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年满80周岁前身故,给付额外身故保险金。 |
豁免保险费 |
轻症或中症豁免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