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婵婵
  • 所属机构: 中国人保
  • 所在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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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康宁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计划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自合同生效起 1 年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 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 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自合同生效起第 2 年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 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起 2 年后因疾 病,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基本保险 金额的 2 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自合同生效起 1 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自合同生效起第 2 年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 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起 2 年后 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 止。
豁免保险费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起 2 年后因疾 病,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豁免重大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以后主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达到重大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符合本附加合同“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